汉口洋务公所

​依据不平等条约,外国列强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,即治外法权。汉口租界内设有专门审理涉洋 案件的法庭,称为“洋务公所”。当案件涉及到中国人时,外国领事官和中方委员组成会审公堂,故又称“洋务会审公所”。这里,我们复原了当时汉口洋务公所审 案情形,庭内有中外法官、原被告及其他旁听者等。各国租界行使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制度,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严重践踏。汉口直到1927年,洋务会审公所才得 以终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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