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汉关博物馆(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、武汉詹天佑故居博物馆)藏品征集公告
为深入挖掘江汉关历史文化价值,丰富馆藏资源,构建完善的藏品体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江汉关博物馆(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、武汉詹天佑故居博物馆)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反映与江汉关历史、外贸及中外商贸、武汉近现代城市交流发展见证物及长江文化相关的实物、文献及影像资料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凡具有收藏保存价值,符合陈列展览需要、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实物等均在征集之列。江汉关博物馆(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、武汉詹天佑故居博物馆)从现有馆藏品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出发,重点征集具有代表性的精品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品类。
1.海关实物:晚清至民国时期江汉关使用的办公器具、票据印章、关务档案、履行海关各项职能证明文书、关员服饰及工作证件或其它相关实物资料;
2.商贸遗存:反映汉口开埠后进出口贸易的商号账册、货运单据、商品包装、运输工具、外销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相关实物;
3.城市记忆:记录武汉码头文化、租界建筑、近代工业发展的老照片、地图、牌匾、票据、报刊及口述历史资料;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具有新时代代表性见证物或影像资料,如徽章类(包括纪念章、奖章、证章及其他各种徽章)、文献类(包括书籍、信札、报刊、档案、照片、海报)、票劵类(包括邮票、入场劵、交通票证、月票)等;
4.外事交往:涉及海关涉外事务的外文档案、外交信函、国际条约文本等;
5.反映武汉国民政府前后时期有关的实物资料,包括信札、函件、证章、办公用品、家具等;
6.与詹天佑同时代铁路相关的实物资料,包括个人生活用品、办公用品、家具、手稿、信札、照片等;
7.其他:与长江航运、近代关税制度、海关人物故事相关的各类历史见证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无偿捐赠:优先接收具有明确历史价值的捐赠品,颁发捐赠证书并予以展陈署名;
2.有偿征集:经专家鉴定确认的珍贵文物,可按程序协商收购;
3.复仿制授权:对不便移交原件的资料,可授权我馆进行数字化扫描或高精度复制服务;
4.长期借展:借展藏品可签订保管协议,保留其所有权并提供专业养护,馆方可用于展陈。
三、征集要求
1.文物来源合法,权属清晰无争议;提供者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;
2.提供者需附详细文字说明(包括年代、用途、流传经过等);
3.老照片、文献资料需注明拍摄或创作时间、人物事件背景。
四、征集实施
征集藏品时,根据不同来源方式,应遵照江汉关博物馆(武汉国民政府旧址纪念馆、武汉詹天佑故居博物馆)的相关行政和财务规定,实行双人作业制开展日常性藏品征集工作。
五、入馆交接
藏品入馆时,按征集来源方式(捐赠、购买等)办理相应手续。
六、权益说明
所有征集物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后,认定为国家一、二、三级的珍贵文物将纳入国家文物备案系统,认定为一般文物、资料等,将予以收藏保管。对于入选的藏品,本馆将:
- 通过常设展、特展及出版物多维度展示
- 建立文物数字化档案永久保存
- 依据《博物馆条例》落实保护责任
七、联系方式
江汉关博物馆藏品研究部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129号
联系电话:18995555314 黄老师
13476002259 党老师
邮件主题统一为“姓名+实物名称”,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、联系地址、所在单位、联系电话、邮箱等信息。
即日起长期有效,诚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,共同守护城市文脉,让历史见证新时代的辉煌!
江汉关博物馆
2025年5月13日